Selinexor获批上市再近一步,德琪医药还有多少拳头品种?

前不久,在德琪医药宣布NMPA已受理全球首款口服选择性核输出抑制剂Selinexor的NDA之后;近日该品种离上市再近一步,获得了优先审评资格,用于治疗成人难治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这是于中国大陆提交的首个SINE系列化合物的NDA,同时也是德琪医药产品商业化的重要一步。那么,Selinexor是个怎样的品种?备受关注的德琪医药还有多少候选品种?公司的商业化模式可以给国内同行带来多少启示,请看本文。

Selinexor是全球首个获得批准上市的核输出抑制剂,可以引起肿瘤抑制蛋白和其他生长调节蛋白的核内储留和活化,以及下调细胞浆内多种致癌蛋白水平,并在体外和体内诱导大量实体和血液肿瘤细胞的凋亡,且正常细胞不受影响。其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和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5种治疗方案已被纳入美国NCCN指南。

2019年7月,美国FDA批准selinexor (XPOVIO®)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用于治疗难治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2020年6月,美国FDA再次批准selinexor作为单药治疗难治复发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2020年12月,美国FDA批准了selinexor用于联合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该品种最初由Karyopharm Therapeutics 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KPTI)研发,德琪医药获得了该品种在大中华区、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国家的多个亚太市场的独家开发和商业化权利。

Selinexor临床开展情况

据医药官网信息披露,Selinexor的临床开发方向主要包括以下:

1)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2)单药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3)联合硼替佐米、地塞米松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4)联合R-GDP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5)联合免疫调节剂/蛋白酶抑制剂/抗CD38单抗和地塞米松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及初诊的多发性骨髓瘤;

6)单药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

7)联合化疗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T细胞淋巴瘤和NK/T细胞淋巴瘤;

8)单药用于治疗子宫内膜癌的维持治疗;

9)单药用于治疗晚期脂肪肉瘤;

10)单药用于治疗复发性脑胶质瘤等等。

PS:地塞米松、硼替佐米、免疫调节剂都是多发性骨髓瘤临床治疗的经典药物。

德琪医药管线特点

德琪医药现已建立起拥有12款临床及临床前创新药物的产品管线,并在亚太地区取得12个临床试验批件;除Selinexor的开发进程较为深入外,另一款抗肿瘤药物ATG-008的临床进展也非常值得业内关注。

ATG-008(onatasertib)是第二代口服mTOR激酶靶向抑制剂,适用于治疗各种晚期实体瘤及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可同时阻断mTORC1及mTORC2,导致肿瘤细胞凋亡,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德琪医药与新基(Celgene,现为BMS)合作开展ATG-008在包括大中华区在内的14个亚太地区国家及地区的临床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目前总共开展3项临床I/II期的研究,用于评估ATG-008作为单一疗法或者联合疗法在治疗HBV+肝细胞癌及其他携带特定基因突变的多种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Selinexor同靶点药物的补充产品还有已进入临床阶段的ATG-016和ATG-527;

除上述品种外,德琪医药还布局了ATG-019(PAK4/NAMPT)、ATG-017(ERK1/2)、ATG-101(PD-L1/4-1BB)、ATG-018(ATR)、ATG-022(Claudin18.2抗体)、ATG-012(KRAS)等等。

德琪医药新药研发商业化特点

自成立至今,德琪医药的商业化模式就一直颇受业内关注。通过经验丰富的临床团队,着重布局抗肿瘤first-in-class和best-in-class原创新药,研发领域着重开展小分子、单克隆抗体、抗体偶联物、双特异抗体药物的研发,是该公司品种开发的主要基调。

通过进一步了解其管理团队的药物研发/开发背景,则更容易看到其公司成立早期的临床领域主攻方向,以及品种开发的方式;尤其是对多发性骨髓瘤方向药物的开发,有着极强的研发背景和开发优势。

而在主要布局了靶点XPO1系列品种后,同时还有多款品种处于临床/临床前,且靶点热度相对靠前,这非常符合当前市场对于初创公司的客观评价;同时,再进一步观察其A轮、B轮、C轮、Cornerstone投资状态,则更是可以看出市场对于这家公司的认可。

结语和启示

凭借Selinexor的快速引进、开发,一切顺利的话,其获批上市相信已经指日可待;而通过开发一个成功率极高的品种及重点布局其相关管线,这已成为国内新型创新药制药公司的重要模式之一,且当前国内的投资市场往往会给予较好的资金反馈。但与此同时,另一种声音也一直在盘旋,即“真正的自主创新”问题,尤其是在越来越多的新模式创新型制药公司IPO后……在此笔者认为,首先,新药的引入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国内患者的惠及方面,都是有益的;其次,创新药的研发历程仍不是短期能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真正意义的创新药;再次,越来越多的创新药商业化模式,更能刺激国内新药开发的竞争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越来越多的新品上市,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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